停车费取之于车主,理所应当用之于交通,而不能用于其他开支,比如变相补贴公车。停车费专款专用,那么其收支状况自然一目了然,否则,就永远是笔糊涂账。在北京停车费提价新政满月之时,公众将讨论的焦点会聚于“高额停车费去向”这一谜团上。
近日多家媒体进行了跟踪调查,但依旧没能解开疑团,有关部门也没有正面解答。北京市停车费到底收了多少,似乎也没有定论。
据北京市财政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占道停车费收入仅为2110万元。但按照此前每个车位给有关部门上缴3.6元/天的占道费标准计算,仅东城、西城1.6万个临时占道停车位一年的占道费收入就有约2100万,全市40多万个停车位加起来的数额显然更为可观。这和财政部门的全市2110万元的总数之间有着巨大的差额。
即使对这2110万元的用途,有关部门也没有给出具体交待。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孟景伟表示,停车费收入是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的,可能被拨到住房、教育、交通等任何领域,没有确切的指向性。停车费是在税收之外,政府再向民众额外征收的费用,到底收了多少,又做了哪些用途,都应该给民众一个交代。所以,加大停车费收交和支出的透明度与规范性,给车主较明确的公共回报预期,是停车费新政绕不开的结点。
停车费能否专款专用?市民支付的停车费应该专项用于补贴停车场或公共交通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停车费取之于车主,理所应当用之于交通,而如果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则可能用于其他开支,比如变相补贴公车。停车费专款专用,这方面其他地方已有先例,在2008年广州就将停车费列为专款专用,配合当地政府的资金安排,用于停车场改造和建设。
停车费专款专用,那么其收支状况自然一目了然,否则,就永远是笔糊涂账。北京市发改委主任张工3月底在做客一个广播节目时也表示,上涨停车费不会用来弥补财政收入,“钱收上来后,更多地会用在交通的建设、停车场的建设、智能交通环节的建设等领域”。但这个说法和市财政局相关人士的说法显然有着一定的出入,如果理解成停车费确实是纳入财政预算,但主要用于上述方面,那么离专款专用实际上并不遥远,更应及早实施。
当然,停车费专款专用的制度前提,也是收支透明、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要让大家看到停车费收在明处,也同样花在明处。很多车主对上涨停车费不够认同,原因与“理性”经济人的成本计算固然有关,却也不能回避:巨额停车费去向模糊,车主交费后没有较明确的公共回报预期。这样不但会刺激车主的“被剥夺”感,更会影响治堵措施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郭娓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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